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需要调整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