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第二十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活动。未按规定接受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