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经纪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