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读者应当遵守公共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尊重知识产权,合法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爱护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和设备设施。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