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补充规定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修改、实施、管理适用本补充规定。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