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后,通过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以及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