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出调整意见,报请主任会议决定。起草程序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