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四十条有效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