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县内的城乡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或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从成交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的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