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已废止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提倡公证遗嘱,有条件的公民应当采用自书、代书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立书面或者录音遗嘱确有困难的公民,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