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有效编制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公共汽车客运线网,实现公共汽车客运与铁路、公路、民航、轨道交通等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