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