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