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科技、人社、农业、科协等部门和组织负责提供创新创业、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社区教育资源和教育培训服务。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