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园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报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