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佛教涉外事务第五十条已修改国家工作人员在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