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十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宣传健康文明的家庭风尚,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伦理观念,通过舆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形成社会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和组织认真受理、公民积极制止和有效防范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