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