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第三章 信用和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制度建设,保障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开,发挥信用网络平台作用,落实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监管责任。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