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被确定为违法建筑,无法确定其所有人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公告形式督促违法建筑所有人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60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筑所有人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或者予以没收。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