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人文和谐,合理布局,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二)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节约用地,集约发展,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统一;(四)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公众参与,强化监督。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