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城乡规划管理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制度。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