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共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公共消火栓的规划由建设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编制。公共消火栓应当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改建、扩建公共供水管网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公共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