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自治县设立的清真食品监察大队,隶属县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负责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