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识牌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年检。禁止出租、转让、倒卖或私自制作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识牌。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