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