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在民用建筑内,不得设置厂房、工业仓库。在工业建筑内,不得设置除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地下、半地下或者十层以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