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条已废止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