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理创新/第一节 社区建设第五十三条有效构建社区工作合作网络,强化社区中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社区建设责任,推动文化、体育等设施和场所向社区居民开放。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