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除风景区内部换乘车辆以及消防、应急、执法车辆外,未经管委会批准,其他车辆禁止驶入月华街景区。

月华街居民自备车辆进出核心景区由管委会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