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及时制止查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