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情况的监督。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