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控报警系统),是指采用视频监控、探测器等技术设备,对本条例规定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进行信息采集、传输、显示、报警、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