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应急储备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