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计划地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标准班额就近入园、入学。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