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计划地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标准班额就近入园、入学。

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