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出租车、重型机械车等车辆的驾驶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涉毒排查;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驾驶机动车,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