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经检测评估,城市桥梁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隧道存在安全隐患但尚未影响通行的,城市桥梁、隧道养护人应当及时变更承载能力等指引标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加固等处理。
经检测评估城市桥梁为危桥、城市隧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通行的,城市桥梁、隧道养护人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城市桥梁隧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危及通航安全的,还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需要封闭桥梁、隧道以及相关水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有关通告。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