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