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