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十五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