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跟踪监测,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