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对在民族文化村寨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