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库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履行保护管理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