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消防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村寨实施引水工程时,应当同步建设消防供水设施;30栋以上集中房屋的,应当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栓,配备相应的消防水带、水枪、水泵等灭火工具。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