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消防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村寨应当符合消防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的自然村寨、民族文化村寨和旅游村寨应当开辟防火线,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当控制在民房30栋以内,各分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2米。新建村民住宅呈阶梯布局的村寨,应当沿坡纵向开辟防火线。提倡和鼓励使用防火建筑材料进行民房改造,提高房屋耐火等级。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