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和举报。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