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