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就业援助第五十五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其他社会保险赔偿提供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