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